11月28日,木林森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资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孙公司股权等多个公告。
公告披露,木林森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6,001.77 万元(含 266,001.77 万元)。
据公告显示,募集资金拟用于小榄高性能LED封装产品生产项目、小榄LED电源生产项目、义乌LED照明应用产品自动化生产项目及偿还有息债务。
同时,公告还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小榄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产项目计划建设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生产线,用于生产高性能 SMD 产品、 倒装 COB 产品和特殊照明产品等封装产品,完全达产后每年可生产高性能 LED 封装产品 14,896KK。
小榄 LED 电源生产项目计划建设 LED 驱动电源产品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完全达产后每年可生产 LED 驱动电源 197,584 万只。
义务LED照明应用champion自动化生产项目计划建设LED照明应用产品(包括LED灯丝灯、LED灯泡、LED灯管、LED面板灯等)自动化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完全达产后每年可生产LED照明应用产品27,885万只。
此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变更前次重组配套融资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项目”,将其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2,1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变更用于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义乌 LED 照明应用产品 自动化生产项目”。
关于本次募集资本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木林森表示:本次发行可转债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巩固行 业领先地位的重要战略措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 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实现主营 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 求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时持续跟进未来市场和技术的发展方向,完善公司的产品 结构,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并扩大公司在行业中的技 术领先优势,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同日,木林森还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孙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披露,为降低经营成本,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促进公司聚焦 LED 封装及应用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融资能力、充分落实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光电”)拟将孙公司吉安市木林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房地产”)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木林森房地产股权转让拟以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作价基准,所涉及的股权转让金额预计约人民币 1,190.35 万元,在考虑期 后盈利及分红因素后,由股权转让的相关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交易协议指出,木林森房地产股权转让拟以截至2018年10月31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作价基准,所涉及的股权转让金额预计约人民币1,190.35万元,在考虑期后盈利及分红因素后,由股权转让的相关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关于出售该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木林森表示: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木林森房地产的股权,木林森房地产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木林森房地产提供担保、委托木林森房地产理财的情况。